把科目变少,好不好笑?

2009年5月29日星期五

有没有见过有人说,你的钱和他的钱不一样多啊?你的钱比较多,但是买不到这个东西是不是?那好啦,就全部以后只可以带十块钱来买!

那么这个东西价钱就是十块钱?

呃……再看看咯,大概吧。


如果是一样的话,那么限制别人带多少钱、用多少钱,有什么用????

同样的话,套在SPM、STPM和官方奖学金的课题上。


我不想多说什么。


只是如果你的解决方案是这么避重就轻,而你是真心真意地以为这就可以解决问题,那么我可以跟你讲,你的智商程度可以收到那些背着十八个A、十三个A的毕业生拿着锄头讨伐你。

是根治的方案吗?


你以为考这么多个A是很简单的事是不是?

你以为日后就算只有十个A的标准,那些什么四个A、八个A的就不会拿到奖学金是不是??

好傻好天真。


当然,我知道舞弊是不能怎么去改的事,我也不打算这里跟你讨论这么亵渎灵魂的事,只是你要保障的,不就是人才不外流这个现象吗?你以为PTPTN可以绑住他们?要还钱的诶,你有听过我们很喜欢高利贷吗?

政府是谁?

我一直都觉得,政府必须扛起为民服务的心态和责任。别人会为了收不到钱而讨债,可是政府是以人民利益为大前提,你要保住的是人民的心。也许你会怕一些人拿政府的钱而大摇大摆、伸手就可,但你不是应该关心那些真正需要资助的人吗?那时候你再打压那些诈骗的人不就好了?为什么要杜绝可以为善的事?


回到这个课题,为什么不干脆设立说,我们不再看你的A,而是看你的B、C、D……也就是说,你有多少科没有拿A?

譬如,今天有两个学生,一个拿十八全A,一个得十一科全A。政府应该给谁?都给。

另外两个学生,一个拿十一个A三个B,一个得十二个A,五个B,那么前者就应该得到,因为他比后者少两个B,虽然他考十四科,比后者少三科。可是,重点是,百分率来看,前者得到的成绩比后者来得好。

当然,如果真的有所谓的quota,有奖学金限额,那么就已面试公平竞选,不用搞什么小动作就好了。


如果今天,你遏止学生多考科目,那么你是不是鼓吹填鸭式制度了?是不是说,今天我靠十科,只要专注这十科,就可以过关?

为什么要阻止他们去考自己喜欢的科目?

当然,你会说很多学生利用盲点,特地去考一些很少人报考的科目去赚取一个A。那么我可以告诉你,如果教育对你来说是这么有心机,那么是不是要考虑放弃这些科目好了。

心知肚明,那些生活技能里头可以列出十几个给你看,给你慢慢删除。

不用开放考几科,而是直接说,只有十科给你考。

如果你要耍狠,甚至可以列出:国语、英语、历史、道德、数学、回教、理科三科(或高数、会计、经济),最后来一个体育。

华语不在名单里。

好不好?

那么,天下太平。马来西亚永远『能』。

可是这把声音绝对不会有马来西亚人民在外国喊出来。

只要你是知耻。

书本可以代替电脑、电脑可以代替书本?

电脑是一种新科技的发明。

从前,电脑的出现是因为要储存资料,整理资料。到了现在网络的附属,电脑可以通讯,可以交易,甚至犯罪。从最基本的工作,电脑的功能进步神速到我们完全不能再想像它可以做什么。

然则,电脑的出现是不是可以取代书本?

如果我说,电脑的发明本来就是要减少使用书本,这说法能不能成立?

储存资料和整理资料,本来是不是记载在书本的工作?

那么,如果我说,电脑可以取代书本,为什么会遭受反对?


你说,现实生活中,已经有所谓的e-book,电子书。任何的翻阅,记起读到哪一页都可以,为什么电脑还说不可以取代书本?


可是,要探讨的是,我们并没有设下前提,说明今天的课题是有书本就没有电脑,有电脑就没有书本的课题。


所以,为什么要否定书本或电脑的存在,来验证另一者的必要性?

你说电脑可以取代书本,前提会不会是书本的内容都被记载电脑里面呢?是不是说,如果今天没有我手上这本书,那么这本书的内容就不可以进入你的电脑里面?你可以很不屑地说,如果内容一早就在电脑里面呢?

没错,这是没完没了的问题。

可是你不能否认出版『书』的这个可能性。如果你要跟我讲:“如果今天没有书,可是还有电脑,那么将没有问题……”那么我大可以摇摇摆摆跟你说,没有电脑,书本还是可以记载、记录、阅读……

也就是说,今天我们不应该用抹杀另一者来赞扬你的电脑。

如果你还要纠缠说电脑多功能,请三思你的言辞,还有题目。


如果你想说电脑方便,甚至一个电脑可以有千千万万的书,我可以跟你讲,这不过告诉我它有『很多功能』。它不能取代『书』本身的功能。

如果你说,电脑可以代替教育工作,我不会否认,因为它实在是有很多功能。

可是如果你说它可以自由地摆在书店里任君选择,还可以随意翻读,那么你就可以说它可以代替书本。

你会说可以在网路上选购啊。

那是代替『书店』的功能。

也就是说,你要电脑取代书本?

最少你要让电脑变得便宜,然后再书店里任人选购,还可以有封面,还可以有漫画,还可以被弄湿了可以烘干。

最简单,带着书本去洗手间消磨,电脑可以吗?


甚至你要涂鸦,电脑可以吗?

如果你勉强说统统可以,但请告诉我,那是代替书本的意思吗?


没有一件东西可以取代另外一个东西。

就好象炒饭不会代替白饭的道理一样。

马来西亚人民有语言障碍???

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

今天要说,多元文化。

不知道大家懂不懂黄明志哥哥有一首歌,在暗讽说吉隆坡人都爱讲广东话,因此外地来到基隆坡,就要学习怎样用广东话来沟通。他的歌词隐喻说,讲广东话对他们当地人来说似乎是一种炫耀。还说,吉隆坡这个大都市爱看港剧,所以都有外国月亮比较圆的诟病。

是吗?

也许黄哥哥只是觉得为了要符合大家而去学一种语言,是一种大势所趋的恶劣心态。


我们应不应该切身的站在『社会』角度来看这件事呢?


我曾经和朋友说过,有些单位其实很飘渺。举个例子:校方。

老师说:校方决定就是了。

我们接受。

校长说:校方决定了,不是我来说的。

我们有点气愤地接受了。

校董和家协代表也说:校方已经决定了,我们没有办法做什么。


到底『谁』是校方?


『政府』的道理也一样。

机构人员异口同声:政府的规矩就是这样。

警察也说:政府的政策就是这样。

部长们也说:这个政策虽然不完善,但也是政府所定下来的。

议员们也说:是政府的决定,我们不能做什么。

最后,首相也说:政府就是这样决定好了,不能随意更改。


『谁』是政府?


同样的盖子,标签同样的情况。

『社会』是谁?

我们所谓迎合社会,到底在迎合谁?


社会,就是『大家』。

这里的大家,包括『自己』。


没有『谁』可以影响谁,但『有些人』就可以影响谁了。


你试一下在高楼底下往上看,不到一分钟,我相信会有至少五个人陪你一起看。尽管根本没有什么。

这是『大众』的力量。

所以,黄哥哥所说的,是有根据,是有一定的力量影响我们做我们不想做的事。事与愿违、情非得已,都是让自己很难过的事。


不过,我不是想讲这个。


我是想讲,到底多元化,有不妥吗?

马来西亚标榜『普通话』吗?


中国一直都在提倡普通话,可是随随便便找一个路人来访谈,其实都掺杂个别家乡腔调。

那么马来西亚有必要依附某个制度吗?

当然,我们不会抹杀华语,或普通话正统的传授。

只是,有本地腔的华语,不见得是华语的羞耻吧?有些专业人才也觉得什么联邦腔很不好听。

从『绯闻』有第一声和第三声的质疑,到『曝光』有pu第四声和bao第四声的争议,有时候要真正达到『普通』作用好像还很遥远。

区域的分别,有些字眼都会不同。


在台湾,叫部落格;在内地,就叫博客。

我们叫的电脑,在中国就要改叫计算机。

这里叫德士,那里叫计程车。

这里叫小巷,那边就叫胡同。


腔调也好,语音也好,用字也罢,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接受,但可以选择性吸收。

连英文,可能一个字都有不同读法。

collect, 有些人会念 col - lect。有些对读法很执著的,就会坚持说应该念做 ke - lect。


我有遇过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把音乐念成yin le。

我没有纠正,只是有迟疑一下。


为什么不可以叫yin le?可乐为什么不可以叫ke yue?

听说有人把孩子叫乐乐乐。

他可以念成 le le le/ yue yue yue/ le yue le/ yue le yue/ yue yue le/ le le yue/ le yue yue/ yue le le 。

当然,前提是不懂他英文写法是什么。


华语博大精深,有谁可以说谁一定对吗?

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,中国有一批人专是研究汉语拼音,研究发音和词汇发掘,这是他们每天的工作,也就代表说随时都会更改字典和词典。所以,有可能你去年买的,今年已经不适用了。


回来说多元化课题,我不觉得华语多元化,有任何本质上的问题。

有可能你说,听多了就会学坏。可是不见得学坏等于不能学好的。人的脑有quota吗?


或许我换另一种讲法。


马来西亚规定我们一定要学国语,也就是马来西亚语。我们学了。

国际观很重的马来西亚也觉得我们应该学英文。又学了。

母语教育很重要,我们学了华语。

家族文化也很重要,这里就出现了分支——客家、福建、海南、潮洲、福州、广东……

客家也分几种。


如果说我今天学了客家,不见得我学不到福建吧?

所以说,我今天学了台湾腔,再学北京腔,不见得有相冲吧?


字正腔圆需要时间去练习,同样的,联邦腔也一样,你让蔡康永讲一下联邦腔主持看看。呵呵。或者叫言承旭讲新加坡英文演戏,一样。


是不是说,大众接受了,就等同于官方化了那个东西?

所以,是不是马来西亚本身就要接受这一切,肯定自己的文化,才能让大家知道这是马来西亚文化呢?


扯远了。


我不觉得吉隆坡讲广东话有什么不妥,等同我不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麻坡的华语有些福建话。

文化是受区域感染。

可是文化和文化不会冲突。

等同今天我们有朋友学日文,就要抹杀他的热忱吗?

你觉得他学了日文,就会忘记华语是不是?

你太小看马来西亚人了。


我知道语言这个东西容易学,却很难精。可是,好歹必须让自己懂得学习和领会其中含义。


文化是一个态度,是一种精神。它不会被摧毁,只会被停止传承。在乎的是,你到底有没有觉得你学习了其中的精华。



我是觉得,保持自己拥有的,把这个所谓的缺点,弄成是独特文化,不就好了吗?

台湾艺人金刚可以去拍港剧,为什么马来西亚人明明会讲广东话却不被安排和香港合作?

难道一直鼓吹正统华语吗?


为什么要变?????????????


就让你的文化进步就好了,至少咬字清楚,词句通顺——不用『变成』其他的。

经营部落格,是潮流吗?

2009年5月24日星期日

是不是说,这个时代的人不用部落格就退流行了?

是不是说,这个时代的人不懂什么叫部落格的,就不是人了?


我们大概要追溯到部落格刚兴起的时刻了。

话说,在我还是中三的时候,也就是大概五年前,部落格才有些迹象会浮出这个桌面。马来西亚的我们会把它直接叫blog,台湾的就叫部落格,而内地就管它作博客。

都是同一个东西。

以前,我刚接触台湾的网络小说时候,他们还是把文章po在讨论区或论坛。渐渐地,就经营起自己的部落格,然后把文章直接写在自己的地盘。

这些都是部落格带来的效应。


什么因素兴起部落格文化?我不懂。也许是『网上日记』风靡了很多青少年。觉得在网路上编写自己的生活很酷。

不熟悉部落格的人,一开始会倾向两种:第一种就一直放照片,然后看图说故事;另一种就是发泄自己的不快乐,把部落格弄得很凄惨。

本人是有经历过上述的第二种。

现在还是看到很多诸如此类的部落格。


马来西亚比较多人在用的是blogspot,再来就是spaces.live的,然后会看到有些朋友用ifu……不等。很多人写部落格的目的大同小异,不外乎就是写生活,po照片,所以这两大功能必须要很快,很方便。无名比较少人在用,是因为都体会到方便度有困难。


说了这么多,不过是让大家都有一种『对,部落格就是这样』的感觉。


经营部落格,是潮流吗?

部落格文化到目前为止也不过兴起才几年的事,可是现在都会挂在嘴边的问候。

“你有blog吗?”

“我看过他的blog咯,很烂咯。”

“你有看xxx的blog吗?他放的照片很那个诶~”

不会不习惯。

你问一下有些年纪的人,他们会跟你讲五年前根本没有部落格这个名词。

就好象手机在1950年来说是天方夜谭一样。


如果我不点破部落格文化才那么几年,应该没有人会醒悟说原来部落格已经这么快腐蚀了我们的生活习惯。


有些人可能一直反复换了好几个部落格了。反正只要申请电邮,然后输入个人资料就好了。不用负担什么费用嘛,为什么不用?

还有一些族群,他们很喜欢去读别人的部落格。

喜欢到,已经bookmark了。还定期浏览。


潮流是指向往『大家都在朝着的方向』。也就是说,如果今天潮流只穿内裤出门,那么大家就会觉得只穿内裤出门就是流行指标,就是炫,就是酷。

部落格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谈话变得有些重要了。

大概只有年轻人才会经营部落格。只有年轻人才会有新鲜感一直更新部落格,才会有闲情有毅力忙着打理部落格。上班族们也许都被操累,也许还是会经营部落格,但比较惨淡就对了。

或许我应该说,有年轻的心就会爱经营潮流的事与物,而年轻的人通常都会打理部落格,所以可以说,部落格的确是潮流的一部分。

或许某天,部落格在我们的耳边变成熟悉却古老的名词。可能会有一个新的东西来代替部落格。也许吧。


只是,当我们知道,现在许多明星,甚至政治议员都有自己的部落格(虽然有些说法是助手在管理),我们就知道部落格文化『已经』根深蒂固在我们的思维里。

有些偏执的人很不屑用部落格的人,觉得我们很假,日记怎可能分享?

也许吧。

可是每个人管理自己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。有些人会交换日记,有些人会封锁部落格,不见得有什么好奇怪的。当然,有些人可能很假地写一些有的没的,但那又怎样?也许『假』是他的座右铭,那无可厚非吧。


回到一开始的问题,经营部落格是潮流吗?

是。

部落格文化是趋势,不见得是什么必然的艺术。

潮流,就是会随着时间被消耗。


当然,时间的磨练也很重要。也许部落格文化会延续到我们子孙的年代。

网交事件,罗志祥有错吗?

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

好像很商业的题目。

这也不是辩论题目。

讨论的目的也不是在讨伐什么事情。


怎么看待这件事呢?

如果把整个题目变成:网交不可以涉及色情与利益,那么会不会一目了然呢?

可是,我们是谁,能够去衡量网交的价值?


曾经在网路看过一个短片,是说一群男生在作弄对方,找其中一个男生装成大胸部,然后引诱对方露出下体。短片尾端就是受害男子果真露了下体,而那群乌合之众就哄堂大笑露出真面目。

不知道你们看不看懂我写什么。


这个短片告诉我们,网交可能涉及的,不只是两个人。

或许换另一个情况,就是妹妹用姐姐名义上网交朋友。


我们都知道,网交的人上至七十岁,下至十岁都有可能。可是如果已经很深入地谈天,甚至开始做出一些要求,是不是要提防一些呢?

每个人在夜晚特别感到空虚,男生女生都一样。所以,有时候言语轻佻,说一些暗示的话,当对方选择去接受的时候,就会发生一些大家都想磨灭的阴影。

视讯本来是方便人们看到对方,一解思愁。

可是演化成要看到对方的脸才能够交朋友,似乎有点以貌取人。

更后面的,可能完全连脸也不用看,大家一开就看对方的私处就好了。


不用怕性病,不用怕对方啰嗦。


只是到了最后,按了下线之后,空虚只会更空虚。

不过,这个时代就是这样。


当年农耕时代,不也是劳作过后回家吃饭,然后就上床睡觉?不也一样空虚?



年代的转变,有些东西却不会变。就是心情。


如果说,facebook 这种万人浏览的网站你也不提心吊胆的话,那么只能说你的警觉性很低。



怎么说呢?难道说上网交朋友很不应该吗?

只能说适可而止吧。


回到题目,罗志祥有错吗?

我们换个立场,如果他不是罗志祥,他有错吗?


也许有人说,他是罗志祥,他是明星,就要有好榜样。

好吧,我承认的确有可能很多崇拜罗志祥的人会有样学样,但是看到他现在被骂得体无完肤,我们应该多问一次:他到底做错什么了?

开视频这个动作?

自以为是的公告自己的身份?

还是他不穿衣服?

还是那个传说的cyber sex?

还是说,他不应该交朋友?


如果说他侵入别人的电脑,我觉得这样才值得去辱骂吧?

有人觉得他要宣传……是吗?罗志祥需要吗?


当你说不出一个所以然的时候,会不会觉得,只是你的先入为主,以为【罗志祥就是错!】而觉得他错呢?


网交在于年轻人来说,可能是用来认识伴侣,或者是朋友,甚至是无聊想要找人聊天。

多少人网上是一个身份,现实生活又是一个身份?


所以如果说谁有错,不是那个把球越滚越大的人吗?

要求要见罗志祥真面目,近乎诈骗的行为,不是应该被骂的吗?


很奇怪。


本来我想说陈冠希的事情,不过既然都过了这么久,也就算了。


网路就是这么奇怪,有人说网路让人类生活更便利,可是这些事情的发生,都让我们不再信任电脑和网络。按错东西就会中毒,认识错人开错视聊,就万劫不复。


如果说,罗志祥出道前做了这些事,或者更严重,说什么勒索同学等等,那么会不会好一点?

好像不会,因为他是名人。


不过,我真的很想知道,他的魅力不是在舞台上劲歌热舞吗?难道你对他的崇拜是完全的信仰吗?觉得他所有的行为都应该学习吗?

那么,是不是追星者本身心理塑造的问题呢?


颠倒是非,加上媒体夸张演示,原来要害死一个人,真的很简单。

辩论的真谛

2009年5月12日星期二

昨天跟某个学弟聊起辩论。是觉得蛮可惜的,今年已经中五,却才第一年碰辩论。


辩论,在普通人眼中,都是有礼貌地吵架意思。

我只能说,这种人误解了辩论的意思。

也许你跟我说,它们是有点异曲同工,那么我可以跟你讲,色情小说和浪漫爱情小说也差不多。


辩论,最纯,最开始的时候,就是剖题。

新晋辩手应该从最基本的学起,就是把重要字眼划分。

譬如:学生应该带手机上学

就要酱子:|学生|应该|带|手机|上学|

然后,每个区分都要找它的意思。

如果你已经有点程度,或者说你已经厌烦这种东西,那么就干脆直接找重点。


譬如——

学生:是中学生还是小学生?还是连大学生也要讨论?如果说放学流连校园的,是不是学生?

带手机上学:好、坏,因素和后果

应该:以什么角度来探讨?人性化?还是道德伦理?



这些就是最基本的剖题。


当然接下来就是要找资料,找论据,还要讨论,到底要用什么角度来开宗明义?要用什么战术?



这一些,回到了日常生活中,你就会增长你对事情的观察力,和对事物的敏锐度。


每一个辩手都有过度期……

一开始,对什么都不懂,而尝试去懂。

然后,变得有点懂了,就有点兴奋,而有点卖弄了。

再然后,就是可以自己写出一篇很厉害的稿,然后上场照念。

再然后,想要挑战自己而想要背稿。渐渐,尝试自己写重点,然后随口念。


最后,就可以随口就说出一些重点。

这个时候,已经可以很快读得出来辩题的意义。


这些都是辩论的表面,辩论的意义还是在内涵的训练。

你会懂得分析,懂得明白。

辩题不再看得很表面,而是能找出一些盲点来讨论。


譬如:政府不应该废除死刑,因为废除死刑会带来讯息说人人都可以犯很大的罪。

这么表面吗?

政府不应该废除死刑,因为没有废除的必要,如果你说误判率等等,还有判死刑的标准,那应该是执行者的能力和判断力的问题,如果因为执行的偏差就废除死刑,那是不是联同监禁、社会服务令也应该废除呢?因为你说随时会误判嘛。


有时候跳出来看事情,你会明智很多。


议员跳槽,该选区是否应该进行补选?当然应该,否则如何代表民愿,当你是国政却跳去民联,而关乎着谁是政府?

当然不应该,正确的做法不是应该改宪法,让议员跳槽不能携带议席不就好了,这么麻烦补选干嘛?


这是角度和观点的差异。


辩论就是这种没有绝对的答案。


上次我们练习的‘禁赌’已经搞得头昏脑胀。就是这个‘赌’字的定义已经下得错综复杂。


我有一个老师说得还不错,

he is rich, but how, he is ugly o....u want to marry him ah?

ya, i know he is ugly, but u oso know, he is rich oh!!


所以,怎么会有一个标准呢?

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?


当然是主观感受,因为美是很个体的,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,君不见杨玉环在古代可是婀娜多姿,可是以现代标准来看待,却是臃肿的少妇。

错,美是客观存在,美的感觉才是主观感受~美,它本来就是存在着的,可是你硬要说它不美,那是你的感受,你的感觉,美可是不会因为你的感觉,而变得不美吧?



真理越辩越明?真理不会越辩越明?

真理是经过长年累月才积累起来的知识,没有了辩这个动作,那么地球永远在所有人的认知里面都是方的,没有了辩,世人怎么知道对和错呢?

真理不会越辩越明,因为它已经客观存在了,根本不会因为你的辩而改变,就算没有人辩论地球是方的还是圆的还是椭圆的,它都还是存在,不会越辩越明的啦。


人是万物的尺度。人依照数字、标准来衡量万物,蜜蜂当然可以衡量自己蜜蜂窝的六角形形态,可是它绝对不可以跨越领域去衡量地球的圆周率吧?可见,唯有人类可以测量、可以解读这些信息,所以人当然是万物的尺度。

人不是万物的尺度,人是以自己的尺来衡量,却自以为自己是尺度。人当然可以衡量、可以解读,可是你不能测量、不能解读其它生物能不能解读、测量其他生物的标准啊。由始至终都是人类自己的尺码,自己的标准,万物本来就有它们的轨道,人根本不能去衡量它们的标准。



辩论,是真的要找寻‘答案’吗?


不是,辩论只是让你懂得看待事情。

当然,辩论功力不是一朝一夕。


最起码,要抛掉辩论就是吵架这个想法。


辩论可以让你比同龄想东西更成熟。至少你懂得处理事情。我没有说过人可以完美,只是辩论过后,你就比较擅于聆听、观察,然后发表。

没有人规定辩论一定要王者风范,说话大声。


辩论可以很温和,只要你处变不惊,微笑,然后平稳地告诉我你的看法,我就会觉得你很有功架。最佳辩论员不是靠凶得来的,也不是靠什么辩论腔得来的,是靠你信心和魅力得来的。


我即将要开始发帖,可能是一个题目,然后用一方来论述。

敬请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