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交事件,罗志祥有错吗?

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

好像很商业的题目。

这也不是辩论题目。

讨论的目的也不是在讨伐什么事情。


怎么看待这件事呢?

如果把整个题目变成:网交不可以涉及色情与利益,那么会不会一目了然呢?

可是,我们是谁,能够去衡量网交的价值?


曾经在网路看过一个短片,是说一群男生在作弄对方,找其中一个男生装成大胸部,然后引诱对方露出下体。短片尾端就是受害男子果真露了下体,而那群乌合之众就哄堂大笑露出真面目。

不知道你们看不看懂我写什么。


这个短片告诉我们,网交可能涉及的,不只是两个人。

或许换另一个情况,就是妹妹用姐姐名义上网交朋友。


我们都知道,网交的人上至七十岁,下至十岁都有可能。可是如果已经很深入地谈天,甚至开始做出一些要求,是不是要提防一些呢?

每个人在夜晚特别感到空虚,男生女生都一样。所以,有时候言语轻佻,说一些暗示的话,当对方选择去接受的时候,就会发生一些大家都想磨灭的阴影。

视讯本来是方便人们看到对方,一解思愁。

可是演化成要看到对方的脸才能够交朋友,似乎有点以貌取人。

更后面的,可能完全连脸也不用看,大家一开就看对方的私处就好了。


不用怕性病,不用怕对方啰嗦。


只是到了最后,按了下线之后,空虚只会更空虚。

不过,这个时代就是这样。


当年农耕时代,不也是劳作过后回家吃饭,然后就上床睡觉?不也一样空虚?



年代的转变,有些东西却不会变。就是心情。


如果说,facebook 这种万人浏览的网站你也不提心吊胆的话,那么只能说你的警觉性很低。



怎么说呢?难道说上网交朋友很不应该吗?

只能说适可而止吧。


回到题目,罗志祥有错吗?

我们换个立场,如果他不是罗志祥,他有错吗?


也许有人说,他是罗志祥,他是明星,就要有好榜样。

好吧,我承认的确有可能很多崇拜罗志祥的人会有样学样,但是看到他现在被骂得体无完肤,我们应该多问一次:他到底做错什么了?

开视频这个动作?

自以为是的公告自己的身份?

还是他不穿衣服?

还是那个传说的cyber sex?

还是说,他不应该交朋友?


如果说他侵入别人的电脑,我觉得这样才值得去辱骂吧?

有人觉得他要宣传……是吗?罗志祥需要吗?


当你说不出一个所以然的时候,会不会觉得,只是你的先入为主,以为【罗志祥就是错!】而觉得他错呢?


网交在于年轻人来说,可能是用来认识伴侣,或者是朋友,甚至是无聊想要找人聊天。

多少人网上是一个身份,现实生活又是一个身份?


所以如果说谁有错,不是那个把球越滚越大的人吗?

要求要见罗志祥真面目,近乎诈骗的行为,不是应该被骂的吗?


很奇怪。


本来我想说陈冠希的事情,不过既然都过了这么久,也就算了。


网路就是这么奇怪,有人说网路让人类生活更便利,可是这些事情的发生,都让我们不再信任电脑和网络。按错东西就会中毒,认识错人开错视聊,就万劫不复。


如果说,罗志祥出道前做了这些事,或者更严重,说什么勒索同学等等,那么会不会好一点?

好像不会,因为他是名人。


不过,我真的很想知道,他的魅力不是在舞台上劲歌热舞吗?难道你对他的崇拜是完全的信仰吗?觉得他所有的行为都应该学习吗?

那么,是不是追星者本身心理塑造的问题呢?


颠倒是非,加上媒体夸张演示,原来要害死一个人,真的很简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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